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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太原市中心医院招聘公告
2021-04-06 11:16: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太原市中心医院作为太原市市属三甲综合性医院,于1958年正式成立,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和康复为一体,是山西医科大学直属附属医院、第九临床医学院,曾荣获“全国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全国百姓放心医院”等荣誉称号。太原市中心医院现有府城和汾东两个院区,府城院区开放床位1000张,汾东院区设置床位1500张。太原市中心医院秉承“以人为本、兼容并蓄、尚德砺能、严谨卓越”的院训精神,全面实施党建铸魂工程、学科圆梦工程、人才未来工程、管理智慧工程和服务暖心工程,以汾东院区投运为契机,全力冲刺全省一流三甲综合医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3.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4.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5.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人数

  博士研究生29名,硕士研究生135名,共16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要求

  1.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条件以招聘岗位表为准。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计算基准时间为: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4月2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4月2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5年4月2日以后出生。

  2.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范围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范围为: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技推广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和山西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4.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读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