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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阳市教师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1-04-06 11:20: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153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德阳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4.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4月16日至2003年4月16日期间出生)。

  5.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应在同一学习经历取得。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录(聘)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未经单位同意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都将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2021年德阳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统一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电脑登录考生之家报名网站(http://bm.e21cn.com),点击网上报名,并在此交费和打印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含调剂报名)不审资格,笔试后按本公告及岗位表条件对面试入围者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及交费时间

  1.网上报名:2021年4月16日9:00至4月21日17:00。

  2.网上交费:2021年4月16日9:00至4月22日17:00交费、打印报名信息表。

  (三)报名程序

  1.注册

  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头像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自动审核照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填写简历时注明单位名称及是否编内人员。

  2.岗位选择

  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