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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襄阳市樊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6人)
2021-04-06 11:26: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新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二、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四、其他

  本次考试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中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其它内容可咨询樊城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7103823010。

  特别提醒:

  1.考生在考试报名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避免错失录用机会。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考试科目、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3.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参加笔试的有关注意事项请关注襄阳市人事考试网。

  点击下载>>>

  1、2021年度襄阳市樊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2021年襄阳市樊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主管部门、单位联系电话表.xlsx

  3、2021年度湖北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pdf

  5、襄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xls

                                     

  襄阳市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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