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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黄山市黄山区引进医疗卫生紧缺人才公告
2021-04-02 22:02: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黄山区人才办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黄山区医疗卫生紧缺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黄人才办〔2021〕1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1年黄山区医疗卫生紧缺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

  经黄山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准,2021年黄山区医疗卫生紧缺性人才引进7名,引进计划(岗位)等信息于4月2日起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sq.gov.cn/)、黄山区先锋网(https://xfwhs.gov.cn/)、黄山区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sqyy.com/)等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为符合《关于印发<黄山区医疗卫生紧缺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的A、B、C、D四类和急需紧缺人才(详见附件5),同时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0年3月2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中的“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的方式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2种方式。

  1、电子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0日8:00至2021年4月14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