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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人)
2021-04-02 21:56: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技师学院,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技师学院。学院地处举世闻名的泰山脚下,是一所集技师、高级技工、本专科成人教育和职业技能鉴定为一体的全日制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学院初建于1977年,2004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2005年晋升为山东中医药高级技工学校;2009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医药技师学院。

学院现占地面积551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近400人,其中,专业教师256人,汇集了中药学、药学、食品、健康专业博士、硕士等各类高层次人才。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每年培训职工5000余人,建校四十年来累计培养各类人才7万余人。设有中药、药品营销、制药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健康管理六大类,近30个专业。学院先后建成了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健康与社会照护项目)中国集训基地、山东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泰山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山东省医药行业公共实训基地、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山东省四星级科普教育基地、泰安市省级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教育基地。

多年来,学院始终坚持“立足医药,面向社会,突出特色,服务就业”的办学宗旨,认真贯彻“强化基础,注重实践,突出技能,全面发展”的教学方针,逐步形成了“诚信务实、和谐创新”的校风。由于办学成绩突出,学院先后获得“全国医药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职业技术培训先进单位”、“山东省技工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院在就业方面追求高质量、高稳定、高待遇,与全国上百家知名医药企业签署了实习就业协议,历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超过98%。毕业生遍及国内各级各类大中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院和基层医药服务网点,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5号),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日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均须在简章发布之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不能按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资格。

6.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三)不得应聘情况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