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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1-04-06 11:29:27   地区:吉林   浏览:0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16日9:00至11:00。

  3.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准考证》;(3)《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4)《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4)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可进入面试。

  5.成绩查询:2021年5月25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网址(http://36.49.92.137:23107/bmxt/jyzz)或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jingyue.gov.cn/)自行查询。

  6.政策加分: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加7分,二等功加9分,一等功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21年4月19日9:00至16:00,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送至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1572号1号楼六楼C区,联系电话:0431-85821186),逾期未送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此加分政策。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政府征兵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联合审验合格的考生,于2021年5月6日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jingyue.gov.cn/)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7.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复审

  考生须在面试考试前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单位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对于招聘岗位要求统招学历的,其“统招”的范围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等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三)面试

  招聘面试工作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5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