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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招聘公告
2021-04-01 21:38: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四)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硕士考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和思想政治理论知识。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并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成绩和面试名单,面试名单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以1:3比例的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合格人员不足1:3比例的,则以笔试合格人员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及实际临床技能操作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考试成绩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进行公布。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博士岗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考核方式、科目及内容。

  采取面试方式:考核面试以本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医德医风、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方面的考核为辅。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核、体检

  硕士及以下学历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博士岗位或副高职称人员对于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大于1:1的岗位,根据面试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对于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为1:1的情况,未形成竞争的,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确定考核人选。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组织对应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医院院长办公会及党委会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1.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2.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到,人力资源部按照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