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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防城港市港口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4人)
2021-04-01 21:40: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要求,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参加2021年5月22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笔试。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面向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规定、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

  (二)其他非定向招聘岗位,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24个岗位共24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4月6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5年4月6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5号)中明确的职业资格证书,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4月6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1年4月1日起,可登录防城港人才网点击招聘公告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以及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2021年4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防城港人才网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报名操作说明,严格按照操作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如实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有关报考注意事项,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