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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肃白银市景泰县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2021-03-30 09:44: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参与邪教组织或其它非法组织,或从事各类非法活动,经教育劝导或处置处罚后仍不改正的;

  (2)曾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学籍的;

  (4)存在吸贩毒、道德败坏、流氓、盗窃或其它严重违犯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受到治安处罚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6)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7)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诚信记录期未满或规定不得被聘用情形的;

  (8)不符合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条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不全或存在伪造证件、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或应聘应当回避的岗位的。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县教育局组织在县级具备体检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中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其引进资格。体检不合格者,视为不合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经报名、资格初审、考核、考察、体检等环节确认为合格后,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由县教育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及时查证,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备案和聘用

  1.公示无异议后,县教育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县委编办和县人社部门备案,并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相关聘用手续,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122号)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如果不能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予以解聘。

  2.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正式聘用的公费师范生每人享受20万元安置费;博士生享受20万元安置费。硕士生(省部共建以上院校,本硕专业一致)享受5万元的安置费。

  六、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考核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引进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从事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咨询电话:白银市景泰县教育局0943—5527835

  监督电话:白银市景泰县教育局纪检部门0943-552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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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控须知.docx

  2021年景泰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2021年景泰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