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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株洲市炎陵县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
2021-03-27 19:07: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48名。

  一、招聘原则及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炎陵县地处湘东南边陲、井冈山西麓,是中华始祖炎帝神农氏归根之地。境内有衡茶吉铁路和衡炎、岳汝、炎睦三条高速公路通过,交通便捷。全县现有公办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初级中学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所,小学10所,教学点9所,公办幼儿园16所。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①“幼师1、幼师2”两个岗位报考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即1990年7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出生);

  ②“职校教师”岗位的报考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出生)

  ③除以上3个岗位外其余岗位的报考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2021年应届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

  为4月14日上午8:00至4月18日上午12:00,在此期间通过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rsks.hnyanling.gov.cn)链接完成报名。

  2、网上资格初审时间:4月14日上午8:00至4月18日下午24:00,炎陵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考生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炎陵县教育局联系(咨询电话0731-22027976)。

  3、打印准考证时间:完成报名并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另行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4、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填写。

  ②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

  ③提交网上报名信息期间,未审核(未通过)人员可以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报名结束或网上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