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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京直属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31人)
2021-03-27 22:03:11   地区:北京   浏览:0

考试其它相关事宜,初试、复试通过人员名单,体检等相关信息将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发布,请注意查询。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初步定于4月23日集中组织在指定医院体检,未经同意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对体检合格的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

如出现因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体检与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公告发布渠道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部门、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它注意事项

1. 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注册信息。因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凡考前、考中、考后发现弄虚作假者,其考试资格随时取消,考试成绩无效。

2. 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或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当年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高校毕业生落户工作要求,所有国内院校毕业生在办理接收手续时,需要提供2021年核发并编号的就业报到证,否则取消接收资格,考生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3. 国(境)外留学回国就业的毕业生生源地为出国(境)前户籍所在地。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毕业生,只能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4.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京直属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中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要求,确认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后再进行报名,凡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内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5.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即构成对所提交的资料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的承诺,不能再以任何方式修改注册信息。

6. 考生报名后,请随时查看个人的网上审核状态,了解有关初试、复试、体检及其它相关信息。

7. 咨询电话:

各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服务:010-63204447;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010-84238377。

8. 监督电话:010-84239734、84238649。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司

2021年3月26日

附件下载:附件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京直属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单位简介.xls

附件2-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京直属单位w.xls

附件3-高校毕业生接收专业参考目录.xls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03/t20210326_4118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