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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简章(334人)
2021-03-25 22:31:51   地区:山东   浏览:0

面试时间、地点及方案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宁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及地点将提前通过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告。

公立医院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所涉及学科专业知识分类命题。

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材教法及学科专业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放《聘用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谈交流,同意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七、其他

(一)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及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

1:2021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岗位汇总表.xls

2:2021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应聘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