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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六安市金安区公立医院招聘公告
2021-03-25 22:41:45   地区:安徽   浏览:0

  2、笔试内容:临床医学、妇幼保健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学、药学、麻醉学、康复治疗学等专业笔试内容统一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助产专业笔试内容统一为护理基础知识;中药学专业笔试内容为中医基础知识;医学信息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笔试内容为计算机基础知识;汉语言文学、公共事业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专业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建筑学专业笔试内容为建筑学基础知识;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笔试内容为财务基础知识;专业不限笔试内容为电力系统基础知识。

  (二)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方式及内容: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协调沟通、综合分析、应变创新等综合素质。

  3、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招聘岗位计划数5人以下(不含5人)按照1:3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5人以上(含5人)20以下按照1:2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20人以上(含20人)按照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0.4,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生总成绩,在招聘岗位计划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依笔试合成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合成成绩也相同,则依笔试客观题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安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

  八、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一周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报到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及材料,审核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编外聘用人员劳动合同;若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及材料或公示结束后一周内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和调剂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专业相近的原则进行等额递补或调剂。

  十、组织领导及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在金安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区纪委监委监督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0564-3261963(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64-3210805(市四院)

  0564-3597153(区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