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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衢州市常山传媒集团招聘新闻人员公告
2021-03-26 17:15:04   地区:浙江   浏览:0

  (六)体检

  1.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执行。行业有特殊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4.体检工作在县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县人力社保局、县传媒集团统一组织实施。

  (七)考察

  体检后,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传媒集团组织实施。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如被考察对象不合格,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山县政府网、常山新闻网等媒体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经县政府批准后,依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

  2.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及岗位聘任制管理,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除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务员录用、服兵役外,聘用人员至少在聘用岗位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调动或参加选聘,违约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体检名单、考察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在常山县政府网、常山新闻网等平台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公告)信息。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通过招聘程序,人员被聘用后,纳入常山县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待遇对应岗位性质,按常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5.本次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6.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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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常山传媒集团招聘新闻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2021年常山传媒集团招聘新闻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常山传媒集团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