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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第一批,广东)
2021-03-26 17:15:18   地区:广东   浏览:0

  (三)结果公布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组成,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招录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光明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用人选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七、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六)此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委组织部,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45;

  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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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

  报名人员信息表

  工作人员报名表

  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无违法犯罪承诺书

  任职回避承诺书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