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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海事局招聘公告
2021-03-24 22:43: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本次招聘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面试确认等环节需在不同网站操作,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完成相关操作,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考人员务必确保报考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笔试成绩查询、面试人员名单等信息将通过面试公告予以公布。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学习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七、考试防控与安全须知

  为切实保障广大报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实施,请严格执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在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生入场须进行两次体温监测,请考生提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免耽误考试。笔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生即日起可登录报考网站下载《河北海事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健康卡及考试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3),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签署考试安全承诺书并签字。考试前请将《河北海事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健康卡及考试安全承诺书》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三)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天津健康码“绿码”,持有“绿码”方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手机要在亮码后存放在指定位置,不能随身携带。

  (四)考前及考前14日内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津的考生,抵津后需坚持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在考试当天须提供笔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五)笔试前14日内,如出现发热(体温≥37.3℃)、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及时到医院就医并进行核酸检测,在考试当天须提供笔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避免考生、家长在考点附近聚集,同时做到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社交安全距离。考生须听从考点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楼,进退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七)考生进入考点后需佩戴口罩(核验身份过程中除外),在考场考试过程中应佩戴口罩。

  (八)考生在考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笔试当天,考生须主动接受进入考点和考场内两次体温检测,如体温≥37.3℃,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

  (九)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人的考生,以及需要医学隔离观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已治愈并完成隔离及已排除疑似考生除外)。

  (十)考生尽量不要外出,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每日自行做好身体健康监测,避免与国(境)外人员、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笔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