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03-24 22:46:50   地区:湖北   浏览:0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共3道题,分值占比分别为30%、30%、4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综合能力。信息化管理岗、综合管理岗和财务管理岗为100%综合能力测试题(3道综合试题),其他岗位面试中综合能力测试占比30%(1道综合试题)、专业知识水平测试占比70%(2道专业试题)。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按60%折算为综合成绩。考生面试存在违纪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体检、考核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考核与体检工作同时进行。

  1.考核采取实地考核形式进行。考察组通过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法院被执行人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个别谈话、单位座谈等方式,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2.各招聘单位组织通过面试的人员到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公示环节。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空缺时,各招聘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社局事业处备案,在应聘同类型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根据应试者的面试、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相关岗位信息及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等。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其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均聘用在专业技术10级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1.对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2.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详见附件2),网上报名操作相关问题请咨询武汉市人事考试院,电话:027-82639495。

  点击下载>>>

  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

  事业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报名注意事项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