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其中:对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文件规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公示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有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人员纳入控制总量内管理,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发〔2016〕4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2.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疫情防控。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简章由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21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咨询电话:东营市人民医院0546-8901616 8901617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0546-6882171 6883137
东营市中医院(东营市胜利医院)0546-8811059
监督电话:0546—8338575(市卫生健康委)
附件: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2:2021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
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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