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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舟山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公告
2021-03-19 16:25:14   地区:浙江   浏览:0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81566、监督电话:0580-2281569。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考生防疫须知(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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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上半年舟山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计划表.xls

  2021年上半年舟山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报名表.doc

  2021年上半年舟山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事业考试考生防疫须知.doc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