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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凉山州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03-19 16:32:37   地区:四川   浏览:0

  (二)若2021年4月1日14:30前没有到达指定地点签订协议的人员视为放弃招聘资格。对聘用岗位出现缺额的,可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六、体检

  1.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毛发检)。

  3.复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七、考核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核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九、办理聘用手续

  1.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属使用国家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12月),期间不得调(流)动,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违约者按违约年度缴纳违约金。

  2.根据冕委办发〔2017〕197号文件精神,给予一次性安家费等待遇,其中:聘用的非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985”“211”院校本科学士2万元。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支付一次性安家费的50%;服务期满3年(含试用期)且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支付其余部分;服务期满3年(含试用期)未满6年辞职、离职或调离的,按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比例退还所得安家费;服务期未满3年(含试用期)辞职、离职或调离的,全额退还所得安家费。以上各类人才属冕宁籍(含学籍、户籍等)的可按标准上浮10%享受一次性安家费。

  十、递补

  因体检、考核、公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招聘通知(文件)发出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