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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濮阳市清丰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54人)
2021-03-16 22:10: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地点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等相关证件。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组织形式如下:

  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基本素养、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报考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道德品质、敬业精神、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报考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的,其中,报考面向1999级、2000级清丰县户籍中师毕业生岗位的,面试采取微课的形式进行。微课内容按照清丰县中小学现行教材制定;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教学技能、基本素养、爱心与责任心、敬业精神、为人处世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时,如有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

  (七)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时间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因孕期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经本人申请可延期体检。

  5、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考察

  1、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聘用单位及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包括个人档案)、函询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作风及违法违纪、廉洁自律情况等。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

  2、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选岗

  乡镇事业单位岗位根据报考人员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考试总成绩“高分优先选择”的原则,由考生自主选择拟聘岗位,填写《2021年清丰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岗位确认表》。

  县直事业单位、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和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根据报考人员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本人报考岗位确定。

  (十)公示聘用

  1、根据考察和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如期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清丰县人社局,承办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