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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3-15 22:09:42   地区:浙江   浏览: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0日——3月31日。由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但仍在资格初审期限内的,可修改报名信息或选择其他岗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4月中下旬,地点在杭州市内。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在浙江法院网(www.zjsfgkw.cn)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告并下载准考证。

  笔试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自行命题。笔试内容以公共知识、法律知识和公文写作为主。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请应聘人员注意注册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保持畅通。

  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4月底前,地点在杭州市内。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将在浙江法院网(www.zjsfgkw.cn)另行发布通知。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的,或体检、考察中不合格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步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工作,报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岗位时,可同时报考本院司法雇员岗位。事业编制人员招聘笔试与司法雇员招录笔试采同一套试卷同时进行,笔试成绩可同时用于事业编制人员招聘笔试与司法雇员招录笔试。详见浙江法院网(http://www.zjsfgkw.cn)《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聘司法雇员公告》。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省属企业)招聘)

  2.浙江法院网(http://www.zjsfgkw.cn),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笔试、面试通知,入围面试、体检考察等)一般仅在浙江法院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自行留意,招聘单位不再专门通知。

  (二)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浙江省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招聘考试中相关防疫安排和措施。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571-87057751。

  五、其他事项

  考试报名咨询电话:0571-87055826;招录系统管理员电话:0571-88312368(转8018);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