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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公立医院“优才计划”公告
2021-03-15 22:17:34   地区:山东   浏览:0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3月24日11:00-3月28日16:00

  报名人员初审,由引才单位进行。引才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根据报名人员上传的信息材料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通过邮箱回复并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对不符合应聘条件或需要考生完善补充的,要及时通过邮箱回复并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并说明理由。报名期间,引才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二)资格审查

  引才单位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公立医院“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2)二代身份证;

  (3)就业报到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6)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7)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

  (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布。

  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对初审及资格审查情况进行复审,发现审查错误的要求引才单位及时更改。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实际工作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面谈、面试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谈结果、面试方案、面试成绩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