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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波杭州湾新区招聘事业编制小学教师公告
2021-03-10 19:16:48   地区:浙江   浏览:0

  考生应密切关注宁波杭州湾新区门户网站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三)资格复审

  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2021年应届毕业生: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学生证和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境)外留学回国(境)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还未办理的,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并报送招聘单位;

  5、以“浙江生源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条件报考的需提供师范生证明原件;

  6、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其他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历届生: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境)外留学回国(境)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民办学校在职教师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其他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实施2天前,书面确认不参加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实施前2天内(含2天)提出不参加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考生可在面试后三个工作日内登陆宁波杭州湾新区门户网站查看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根据不同岗位,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体检参照宁波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最新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根据不同岗位,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核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核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根据不同岗位,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和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门户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