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另行通知。若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身份证,专业技术(从业、执业)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七、面试
面试由无锡市委组织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1.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2.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及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八、体检
体检由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1.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2.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九、考察
区有关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1.对拟录取者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及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十一、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招聘咨询电话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510-8359817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2823315。
十三、监督举报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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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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