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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市开州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08 12:30: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2.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公招”栏进行公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拟签约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如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所确定的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现场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就业协议书》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必须提前准备好,因考生个人原因未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开州区教委研究确定。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签约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体检人员名单于体检前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公招”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开州区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日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者,由开州区教委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