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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红河州河口县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
2021-03-09 16:02: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河口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我县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河口县高级中学、河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

  一、校园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对象

  高中教师类校园公开招聘对象应为:高考招生时参加第一批次录取的师范类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医疗卫生类校园公开招聘对象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直接参加国家计划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1年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且具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参加医疗卫生行业招聘医学类岗位,视为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成绩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除上述招聘对象外,985、211、双一流大学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按校园公开招聘引进。

  (二)招聘岗位

  详见《河口县2021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引进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招聘引进;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外,其他岗位条件可不受限制。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招聘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在河口县人社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官(5名)、县人大、县政协、县人社局相关人员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校园现场招聘的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组赴昆明医科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进行现场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符合招聘范围院校有意向的毕业生提前关注昆明医科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院校发布的信息,并在相关院校公示的招聘时间、地点现场报名。

  招聘安排计划如下:

  河口县高级中学于2021年3月17日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进行现场招聘。

  河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1年3月18日在昆明医科大学进行现场招聘,招聘地点为昆明医科大学达观楼307会议室。

  具体时间以校园安排并发布招聘信息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往届毕业生: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