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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东方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属村用”专项考核招聘公告(1号)
2021-03-08 18:13: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关于印发东方市基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市属乡用”“乡属村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卫〔2019〕105号)和《东方市基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卫生健康队伍建设,进一步满足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初级及以上职称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考核招聘东方市大田镇中心卫生院等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共80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岗位性质。招聘的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岗位,人事关系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根据村卫生室的工作需要,安排招聘的人员到村卫生室服务3-5年。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初级及以上相关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包括已通过职称评审但还未发证的。

  3.具有初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27日之后出生);在我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累计工作满10年或在我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累计工作满15年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3月27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3月27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6年3月27日之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1)东方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人员,或于2020年度辞职的原东方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名;

  (2)东方市外其它市县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有主管单位的还需要主管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3)东河镇中心卫生院普光门诊部(原农垦广坝医院)、大田镇中心卫生院红泉门诊部(原农垦红泉医院)、感城镇中心卫生院龙潭门诊部(原农垦公爱医院)人员可以报名。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名后应及时登录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或人事考试网服务平台http://hnyc.pzhl.net/index.php,留意招聘工作动态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自2021年3月13日上午9:00起至3月27日上午12:00止。

  2.报名网址:http://hnyc.pzhl.net/index.php。

  登陆报名网站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请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参照附件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需上传以下附件:

  (1)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