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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黔南州引进镇(乡、街道)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2021-03-05 15:19: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陆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所报考职位的县(市)人才办申请,县(市)人才办报州人才办审核同意后,由县(市)人才办组织修改。

  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截止2021年3月19日16:00)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1年3月19日16:00至3月22日16: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经资格初审,报名符合条件人数与拟引进职位人数比例超过5:1的,各县(市)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州人才办统一安排,组织报名符合条件人员通过适当方式比选,按照5: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与综合考核环节的人员。具体比选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引进每个职位最终进入资格复审与综合考核环节人数适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与综合考核的人员,须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与综合考核。综合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考察拟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前对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职称、奖励及报考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州人才办负责组织综合考核环节工作,各县(市)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引进人选。根据资格复审和综合考核情况,各县(市)组织、人社部门结合引进职位需求、考生专业专长和综合能力等综合考虑,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具体岗位。拟引进职位仍有空额的,在充分征求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考生的意见的基础上,可进行调剂引进。

  48所重点高校和6所高校相关急需紧缺专业(见附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参加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县(市)组织、人社部门可综合考虑本地镇(乡、街道)事业编制总体空缺情况等,通过适当方式考核了解,简化程序,灵活引进,直接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可不占本次镇(乡、街道)引进职位名额。

  (四)考察。对拟引进人选,由各县(市)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实地考察。考察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五)体检。通过考察的拟引进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各县(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引进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引进人选。

  考察、体检期间有不适宜引进情形或主动放弃的,可以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签约。对引进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经核实不影响的,由各县(市)组织、人社部门与引进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其中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逾期的视为主动放弃。

  (七)聘用。签约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引进政策

  (一)引进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的镇(乡、街道)事业单位编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表现优秀者,纳入各县(市)党委组织部管理的优秀年轻干部进行重点培养;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引进人员在镇(乡、街道)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服务期内各县(市)组织、人社部门和所在镇(乡、街道)党委(党工委)要加强跟踪培养考核,根据跟踪考核情况,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符合条件的,可择优选拔担任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或者调任乡科级领导职务;或者经考核择优交流到县(市)事业单位工作。

  (三)引进人员按政策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每户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到工作所在县(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