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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大庆市第三医院招聘编制外人员方案
2021-03-04 09:18: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一、指导思想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宗旨,本着“因需设岗、精简高效、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工作思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临时用工。

  二、用工形式和招聘岗位、数量

  (一)用工形式:编制外用工。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精神科医生2名,心电医生1名,B超医生1名,CT医生1名。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医院的决定。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能力条件,熟悉本岗位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四)报名精神科医生需具有第一学历本科,精神医学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及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优先。报名心电医生需具有第一学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及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优先。报名B超、CT医生需具有第一学历本科,医学影像专业;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及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优先。(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有主人翁责任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和户口原件、复印件(各1份);

  4、2寸免冠照片1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2021年3月9日15:00截止;

  2、报名地点:人事科办公室;

  3、咨询电话:0459-8897011。

  (三)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岗位的资质要求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四)考试及面试具体考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经考试及面试、体检合格者,在医院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医院签订《临时用工劳动合同》。

  五、岗位相关待遇试用期3个月,本科学历工资税前2229元/月,硕士研究生学历工资税前3192元/月,缴纳五险,试用期满通过考核取得相应处方权后,参公管理。

  六、组织领导(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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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庆市第三医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组织领导成员名单.docx

  大庆市第三医院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