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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市庐江县招聘巢湖水域护渔员公告
2021-03-03 18:42: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届时详见县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公告)。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缺名额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入围人选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全日制学历高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同)。

  体检项目为心电图、血压、胸部DR、梅毒抗体、抗HIV,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禁捕办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示

  体检与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在体检与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产生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对应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有效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未达最低控制分数线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拟聘用手续。

  由县禁捕办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取消其资格。

  聘用后,自本次公告发布时间起一年内若该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相关程序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招聘人员与原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必须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在聘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有关规定执行,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县禁捕办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四、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应遵守我县防疫有关规定。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当天“安康码”须为绿码,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相应场所。

  五、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禁捕办、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禁捕办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778263(县禁捕办)

  0551-87332015(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