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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3-03 21:46: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采取简化程序的岗位无报名比例要求,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sdlvtc.cn/)公布。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报名起始时间次日起7个工作日。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初审通过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以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2)现场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院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②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3月3日之前获得)、身份证。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④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或聘用在相应岗位的佐证材料。

  ⑤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

  ⑥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⑧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符合《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第三条规定的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院人事处网站,不再单独通知。

  1.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高校教师岗位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采取简化程序的岗位,按实有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和实践经验等基本情况。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面试包含试讲、答辩和技能测试三个环节,其中试讲40分,答辩20分,技能测试40分。其他岗位面试包含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60分,答辩4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