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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蚌埠市蚌山区中小学教师(事业编制)招聘公告
2021-03-01 12:54: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4.笔试成绩公布

  4月1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3月29日-3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携带相关证书到蚌山区教体局人事科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蚌山区教体局人事科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并汇总本区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市教育考试机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将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engshan.gov.cn/)公布。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5: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项,将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engshan.gov.cn/)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须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中: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因未到毕业时间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2021年8月31日之前必须提供)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学历层次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仅适用于具有3年以上中小学校任教经历的报考人员)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报考有3年以上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除提供报考岗位所必须的相关证书之外,还需提供社保证明和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报考意见。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均须提供。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必须在参加笔试之前取得报考意见书,并须加盖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章。报考意见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