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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佛山市顺德区代建项目中心招聘公告
2021-02-22 11:13: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三)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写作。

  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成绩等具体事宜将在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官网公布,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职位按1:5比例在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5的比例时,由本单位决定该职位是否继续招考。

  面试对象确定后,在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官网予以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四)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须携带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具有的符合应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本单位在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上交以上资料复印件,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各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以职位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确定体检对象后,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将在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官网予以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由本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官网公示。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本单位决定。

  (七)公示与录用

  经以上程序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在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佛山市顺德区代建项目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顺德区代建项目中心合同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执行。

  3.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统一签订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考将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开展,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本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持“粤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