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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聊城冠县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 “智汇冠县”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2021-02-20 11:17: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聊发〔2017〕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聊办发〔2019〕14号)、《关于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聊发〔2020〕14号)、《关于打造“智汇冠县”品牌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若干措施(试行)》(冠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2021年冠县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智汇冠县”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详见附件3);

3、2018至2020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4)。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本次招聘中面向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

5、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卫生事业,德行良好。

6、 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7)冠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能应聘;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报名、单位初审(教育类由教体局负责初审、卫生类由卫健局负责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考试仅面向博士生、“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全球TOP前200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面向“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招聘考试公告另行发布。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9:00—2021年3月3日16:00

报名邮箱:报考教育类的发送到邮箱gxjyzpgz@163.com;

报考卫生类的发送到邮箱gxjsjzgk@126.com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冠县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智汇冠县”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荣誉证书等岗位所需证明材料,扫描压缩成文件名为“报名单位+姓名+报名岗位”的压缩包,分别发送至相应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