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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招聘青年优秀人才公告(4人)
2021-02-20 11:17:53   地区:山东   浏览:0

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考察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件、表格及材料的原件。因疫情影响无法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进行考察的,采取组织鉴定、视频联系、电话了解情况、查核档案复印件等方式进行考察。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疫情影响无法参加集中体检的应聘人员,可根据考生情况安排其就近到同等条件医院进行体检。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人员放弃出现空缺时,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经专家委员会评议,按照业绩、能力、水平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正高、副高、中级)。引进的青年优秀人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五、待遇和保障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山东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认真落实山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关于培养、使用和服务等保障措施。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实施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66号)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1-8606227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1: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1年青年优秀人才招聘岗位汇总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附件3:青年优秀人才应聘诚信承诺书

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21年2月20日

 

 


原标题:2021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招聘青年优秀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102/9ba1b1fe-b826-45c2-8595-ddfe7d2363e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