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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夏公务员考试公告(1096人)
2021-02-20 11:46: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宁夏 浏览次数:0

  6.体能测评。报考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先在网上报名,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不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体能测评合格者,不能改报其他职位。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相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21年3月3日24:00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申请免缴报考费用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须于2021年3月2日18:00前办结相关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请查阅《报考说明》相关解答。

  8.结果确认。缴费成功或免缴手续办结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

  9.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者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笔试开考比例(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为5:1。定向招考职位、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特殊职位以及艰苦边远地区招考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可降至3:1,公安系统法医等专业性强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可降至2:1。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考名额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分值各150分。《申论》试卷分类分级命制,自治区、市、县(区)级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A卷,乡镇(街道)级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B卷,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地级市以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类职位使用C卷。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统一招录选调生笔试使用A卷。

  全区公安系统执法勤务职位、法医职位报考者,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50分(卷面总分为100分的,计算总成绩时专业科目成绩乘以1.5)。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于2021年3月27日、28日统一进行:

  3月27日上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27日下午《申论》

  3月28日上午《专业科目》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笔试前14天,须按要求做好“宁考安”打卡。

  (三)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之和。加试专业科目职位的笔试成绩按三门科目成绩各自所占比例折算合成。

  (四)笔试加分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计算公共科目总成绩时给予加分照顾。具体标准如下: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五)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名次及最低合格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