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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波市效实中学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1-02-19 10:30: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初试

  初试采取问答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问题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

  初试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6: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有人员放弃,不予递补)。

  2、复试

  复试环节采取笔试、试讲、技能测试等或相组合的形式。各招聘岗位复试的具体形式详见附件1。

  (1)笔试

  竞赛指导类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关学科竞赛知识;其他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教学设计及综合公共知识等。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淘汰。竞赛指导类教师岗位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除竞赛指导类教师岗位外的其他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时,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平均分数在60分以下时,以学科考生的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和进入试讲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效实中学网站公布并由学校电话通知入围考生具体试讲时间与地点。

  (2)试讲(部分岗位含技能测试)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其中部分需要技能测试的主要考察实践操作技能。试讲的总分为100分,其中含技能测试的教师岗位,课堂教学能力和综合知识考核占60%、操作技能测试占40%。试讲总成绩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

  3、总成绩

  总成绩采用复试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试讲(含技能测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

  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序。

  试讲(含技能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效实中学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体检与考察不合格者淘汰,体检环节及以后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效实中学报经宁波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教育局网站、宁波市教育人事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拟聘人员可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各环节都需按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考生应严格遵循相关防控要求,亮绿码、测体温、戴口罩并书面提交健康申报表(附件3)后才能进入学校。

  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须提前向学校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参加考试,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或出现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规定处置。对连续3次体温测量超过37.3℃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迅速转移到临时隔离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