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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批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3-27 22:28: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拓宽我区青年干部人才源头储备,经研究决定,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第二批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www.lda.gov.cn/)和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ledahr.org.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27日至2006年4月13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需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是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九)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4年8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拟将在郑州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报名截止,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确定拟招聘人数并组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