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4.面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3月2日;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于2021年3月3日-2021年3月5日在布尔津县政府网公示(http://www.brj.gov.cn/)。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同岗位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将进行加试,加试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六)体检、政审
1.体检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2.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复查一次,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时,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3.对进入体检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考生需填写《政审表》。因政审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时,按成绩排名从该职位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公示。
4.体检时间拟定于:2021年3月6日。
(七)调剂
所有职位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人员后,若个别职位出现空缺,可视情况进行调剂。
(八)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布尔津县政府网(www.brj.gov.cn)、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对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时间:2021年3月7日-3月11日
(九)聘用及管理
1.经公示无异议培训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三年一签,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合同。每年度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未续订的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被聘用人员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人员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此次招聘的人员性质为水利局自聘,被聘用人员无国家正式职工身份,比照同行业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执行。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监督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
布尔津县县委组织部:0906-6521274
布尔津县纠风办:0906-6529259
(二)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提示
1.考生使用手机下载安装“中国新疆政务服务”手机APP,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防疫健康码”状态,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及时报告当地社区防疫部门。“防疫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防疫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
2.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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