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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第一次考核招聘公告
2021-02-18 15:54: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聘用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8235947。

  九、特别提示

  (一)此次所有招聘信息公布网站为“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相关网站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专业技能考核、体检、考核、聘用等,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

  (三)新招聘人员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

  十、本公告内容涉及事业单位招聘政策的,由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翠屏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31-8237647

  翠屏区教体局人事师训股:0831-8205965

  翠屏区卫健局科教宣传股:0831-8736016

  十一、温馨提示

  本次招聘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调整考试日程的,将提前在相关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特别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点击下载>>>

  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