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察成绩和素质测评结果进行评议并提出意见。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体检
拟聘用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政审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主要涉及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内容。
体检结果符合要求、政审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校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和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及入职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聘用及待遇:新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聘用岗位为专业技术岗初级及以上,待遇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聘用到教师岗位的博士及博士后人员学校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学校与新聘用人员签订预聘期聘用合同,预聘期为3年,预聘期的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请咨询相关学院(部),预聘期内完成任期目标的,学校与其签订续聘合同。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件、证书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五、招聘时间
面试、试讲及综合考察时间暂定为2021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应聘人员届时关注学校网站(www.btbu.edu.cn)的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联系方式
(一)教师岗位的岗位职责、学科、专业方向、预聘期任期目标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应聘学院(部)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学校招聘政策和安排等问题请咨询人事处。
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010-68984690
人事处招聘咨询邮箱:renshichu@btbu.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北京工商大学人事处
点击下载>>>
北京工商大学人事处
2021年2月9日
- 202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第二批招聘应届毕业生1人公告
- 202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招聘应届毕业生2人公告
- 2024年北京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教师公告
- 2024年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招聘公告
- 2024年度中国健康传媒集团招聘公告
-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2024年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招聘公告
- 2024年度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第二次招聘应届毕业生
- 2024年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招聘公告
- 2024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第二批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 2024年度中国药学会招聘公告
- 2024年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招聘公告
- 2024年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招聘公告
- 2024年度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