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中国法学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2-18 16:07: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二)统一面试

  按照各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信息可于3月下旬登陆上述网站进行查询。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于3月下旬统一组织。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将与《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进行比对)和招聘单位岗位条件中所需证明(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另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

  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将不予参加面试。

  (三)公布综合成绩

  按专业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上述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

  根据专业笔试和统一面试的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

  组织到相关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备案同意后,进行到岗试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聘为编制内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管理。

  六、联系方式

  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10-66518531

  监督电话:010-62128210

  本公告由中国法学会人事部负责解释。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

  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点击下载>>>

  2021年度中国法学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国法学会人事部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