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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临时人员简章
2021-02-18 15:51: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系统临时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北卫计【2018】223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区卫健委审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工作人员14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如“40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渝北区龙溪街道武陵路1号)。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报考者根据报考岗位及要求,持《个人情况登记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和其他报考所需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人事科进行资格初审。岗位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历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如需委托他人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时间及地点:暂定为2021年3月1日(星期一)

  2.笔试内容及方式:开考比例需达到报名人数与拟招录人数2:1的比例,如未达到则应书面向区卫健委请示,经区卫健委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分值为10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达到6∶1的岗位,医院将组织笔试,未达到6∶1的岗位则直接进行面试。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由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负责组织。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信息一般在笔试结束1天内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者本人。笔试成绩等相关事宜详见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院内公示栏。

  (三)面试

  面试由人事科会同招聘科室共同组织,凡考生缺考,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