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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滁州市凤阳县级公立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02-18 15:52: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我县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及《凤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政办秘〔2018〕94号)的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同意2021年凤阳县县级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周转池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87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凤阳县人事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指导招聘工作,县纪检监察机关实施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87名,其中:招聘计划中包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高层次人才2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凤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在2021年度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2019年及以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2019年及以后退役(含复学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需符合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为1990年2月26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8)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