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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珠海市卫生健康局招聘所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公告
2021-02-18 16:01: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三级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意见》(国卫财务发〔2017〕3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直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等规定,为提高公立医院经济活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内部控制、提高运营效益,我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所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省珠海市区位优越,濒临南海,是内地唯一与香港、澳门陆桥相连的城市。珠海是全国唯一以整体城市景观入选“全国旅游胜地四十佳”的城市,有“浪漫之城”的美称;也是珠三角中海洋面积最大、岛屿最多、海岸线最长的城市,素有“百岛之市”之称;先后荣获“中国十佳宜居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等称号。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口腔医院(珠海市口腔健康指导中心),是我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全市设备最为先进、业务门类最为齐全的口腔专科医院。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总会计师1名。岗位类别及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及以上。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1.招聘范围:全国范围内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人员。

  2.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2)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具有担当精神;(3)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3.资格条件:(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名称(代码):会计学(A120201)、会计硕士(A120206)、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A120202)、会计学(B120203)、财务管理(B120204)。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名,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相关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专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2)熟悉财经法规,精通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税法等专业知识,并具备财经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0年及以上。凡通过国家和地方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组织人才培养计划考核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为总会计师。(3)有一定的医疗卫生行业业务知识,熟悉医疗卫生行业情况,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并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办发〔2015〕34号)、《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5号)等文件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1)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2)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3)对单位经济管理混乱或者财务信息严重不实负有责任的;(4)在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5)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具体如下:

  1.通过公开招聘聘用的总会计师,由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安排到所属公立医院工作,本次聘用人员将安排到市口腔医院;2.总会计师实行年薪制。具体发放标准由市卫生健康局核定;3.总会计师实行任期制,任职年限与院长任职年限一致。总会计师在同一医院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任期届满,由市卫生健康局统筹交流至其他所属医院任职或改任其他职务;4.总会计师参加医院领导班子和市卫生健康局双重考核,考核结果与其年终奖惩、任免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