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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使用人员控制数选聘公告
2021-02-18 16:04: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2011〕87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2014〕2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现有人员情况和教学、管理工作需要,经我校党委研究,并经市人社局批准,决定开展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现将选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成立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选聘方案。此次选聘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选聘岗位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35个,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聘用后纳入人员总量控制数管理。具体岗位要求、人数等详见《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二)选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之日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缴纳社保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选聘《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应届毕业生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和校方证明可参加选聘)。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承德市辖范围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其他要求

  (1)本、硕阶段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其中本科不含专接本;专任教师除特殊岗位需要外原则上要求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硕士研究生毕业院校为国外高校的,须为QS排名前300所的院校。

  (2)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3)应聘各类岗位的考生应年满18周岁,1991年2月8日及以后出生(即2003年2月8日至1991年2月8日出生),应聘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可放宽年龄至1986年2月8日及以后出生。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采取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在发布的选聘岗位中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18日-2021年2月2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hebmzsyrsc@163.com,提交报名表和相应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