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复核。面试前,盐都区教育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应聘人员须携带《盐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从报名网上自行打印一份,且须报名者本人签字)、以及资格初审时上传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盐都区教育局现场资格复核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被委托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考生)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书写的书面委托书。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复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核意见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核的盐都区教育局提出陈述申辩。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核人选。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面试。通过资格复核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儿园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其他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音乐和美术学科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60分和40分,体育学科和幼儿园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40分和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考察和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办在编在职人员进入考察体检后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盐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方法相同)。
六、公示、选岗及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方法相同)。对递补人员,按有关规定考察、体检合格后,另行公示。
2.选岗。选岗工作按照《盐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决定选岗顺序(具体另行通知)。
选岗人员限选所报考的招聘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按照自动放弃处理。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选岗结果将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3.聘用。选岗结束后,由盐都区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携带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盐都区教育局审核,并将个人档案转调至盐都区教育局档案室。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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