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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宿迁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一批招聘公告
2021-02-15 21:56: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3月9日12∶00—16∶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3月25日-26日。

  网上报名技术问题、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教育局(0527—84389575)。

  (三)笔试

  笔试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上午。

  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不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地点等信息见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由考生通过原报名网站查询。

  (四)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确定。对于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达不到1:6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生成绩须达到5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须达到60分为合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报名资格复审

  1、成绩排名合成。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排名成绩按下列规则计算:

  (1)统一笔试岗位:排名成绩=笔试成绩。

  (2)统一笔试+技能测试岗位:排名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

  2、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根据考生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复审。资格复审由宿迁市教育局与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宿迁市教育局通知为准。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有效证件及材料。

  3、报考考生需提供:

  (1)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见附件3)。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报名时在职、资格复审时已辞职的人员,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