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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金华市磐安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1-02-10 22:17: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县委办〔2009〕51号)和《磐安县雇员制教师招用管理暂行办法》(磐政办〔2019〕4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计划招聘编制内教师12名,雇员制教师25名。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性别要求、专业要求等,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址查询:

  http://www.panan.gov.cn/(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1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和在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任教10年以上的在岗中小学、幼儿园顶岗教师且报考相应岗位的考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6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报考编制内教师各岗位的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雇员制教师岗位除外);报考雇员制中小学各岗位的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放宽到全日制专科);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证要求:2019届(含)之前的高校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磐安籍本科毕业生及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除外)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的教师资格证书(附件2)。未申领教师资格证者可凭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报名,但须在资格复审前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与申请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户籍要求:全日制本科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取得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考生、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户籍不限,其它限磐安籍。

  磐安籍包括:

  (1)本人户口在磐安(以2021年2月20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本人出生地在磐安(以户口簿、出生证为依据);

  (3)本人或父母或夫(妻)一方在磐安有长居地的(以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为依据);

  (4)父母或夫(妻)一方户口在磐安或是磐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以户口簿、结婚证、工作单位说明为依据);

  (5)2021年2月20日前在磐安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须经劳动合同备案部门备案,并以劳动合同和养老金缴纳时间一致为准);

  (6)生源地为磐安的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属(2)-(6)种情形的,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关材料。

  6.正式在编人员报名,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明方可报考,其它证明无效。

  8.属于《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9.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由纪检部门参与监督,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1年2月20日9时—2月26日17时。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编制内教师和雇员制教师同类别岗位内只能报考一个。报考编制内教师视作同时兼报同学科雇员制教师,其中报考中小学语文编制内岗位的男性视同兼报限男性的雇员制岗位、女性视同兼报男女不限的雇员制岗位。